(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上月首次提请审议,本次《消法》修改迅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关于网购退货的规定尤其引人注目。在网络购物中,以优惠大、参加人数多而形成的团购,成为很多消费者网购的一种消费模式。可实践中,表面上指挥操作退款,实则利用ATM机借助“团购退款”进行骗钱的行为成为了不法分子实施网购诈骗的新手段。
参加团购后想退款被骗4.9万元
29岁的白小姐喜欢上网购物,前不久她在一家网站参加了团购活动,付款后领取了团购券,但随后她又打算退掉,这时才发现此次团购组织方并未承诺无理由退券退款。
为避免损失,白小姐在网上无意中发现一个可以帮助办理团购券回收并退款的网站。她按照上面的电话拨过去,一男子自称是网站客服人员,表示可以退券退款,但需要通过ATM机办理退款手续。
白小姐退款心切,赶紧找到一台ATM机,根据电话里男子的指挥进行操作。没想到表面上对方是让她按照提示操作办理退款,但实际上是诱导她将其银行卡里的钱转到对方指定的账户内。
直到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现金余额变少,白小姐才觉得不对劲,遂问对方是怎么回事,男子称可能是程序错误,然后以需要查询为由挂断电话,白小姐这才发现卡内的4.9万余元已经“失踪”了,而对方电话再也无法打通。
ATM机是团购退款骗局重要工具
记者调查发现,网络团购的商品价格都比市场零售价要低,高的可以打8折。通常能以6折左右买到,有时也会遇到5折甚至更低的折扣。如此优惠自然吸引了众多网络消费者参团。而每次团购,少则几十人多则数千人,这样大的群体也成了不法分子进行诈骗的目标。
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马爽介绍,网络购物诈骗犯罪不存在交易现场,实施犯罪行为时甚至不用面对被害人,仅通过远距离的操作即可完成。一台电脑,一根网线,一个谎言,轻轻一点鼠标,就可以轻易实现跨时空作案,犯罪成本小,获利数额高且增长快。
另外,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传统交易方式相比,ATM机的普及和网上银行业务在给消费者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成了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主要媒介。在石景山区检察院办理的5件网络购物诈骗案件中,均是通过ATM机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转至不法分子控制的账户,避开第三方支付等交易平台而引发的。
用技术手段防控网购诈骗
石景山检察院副检察长程国相分析指出,强化网络监管力度,提高网络安全环境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技术防范措施,提高网络安全技术水平。对相关信息严格过滤,针对利用计算机、网络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形进行关键字自动封锁,最大限度地阻止各类不良信息。二是推行网络实名制,规范网络行为。通过责任追究的明确化,规范、引导公民上网行为,对发布虚假买售消息、虚构交易信息等行为都可以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三是建立由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互联网信息提供商为中心点的网络社会的正式防控机制。
上述措施有助于司法机关发现网络犯罪行为,获取线索和取得原始电子证据。(来源:《山西法制报》)